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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述这一年】司法为民 一路前行
时间:2024-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卷首语


2024年,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我们践行人民至上,做实做细检察为民司法保障。用心用情为民服务,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下面是第六期——“司法为民 一路前行”。


2024年,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惠民生、暖民心的履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以民为本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事检察部门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利益,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各项工作。


开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违法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向相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3件。与德惠市总工会签订《关于保障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争议处理与民事支持起诉的协作意见(试行)》。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以支持起诉、民事和解等方式帮助29名农民工追索欠薪合计45.6万元。

办理的吉林省某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中,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企业与工人达成和解,以分期支付方式偿还工人工资近10万元,解决了困扰14名工人近五年的欠薪难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坚定履职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违法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促进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中,当事人因销售数额较少、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依法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因涉案人员较多、分布较广,行政检察部门逐一向涉案人员犯罪行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推动其对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个人、诊所、药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取得了办理一案、打击一面、震慑一片的办案效果,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精准规范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以“可诉性”为标准促进高质效办案,聚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安全等民生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整改率100%。

以人民群众的诉求为指引,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针对群众反映的村屯内畜禽养殖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城市居民区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小区外围长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等问题,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垃圾清理职责,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强化一体履职,针对刑事犯罪中发现的公益侵害问题,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如在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玉米种子的刑事案件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种子等重要农资的监管力度,大力打击制假售假行为,防范化解种业风险;在驾驶农业机械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普及农业机械化技术和农业机械化安全使用常识,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厚德广惠

任重而道远

为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牢固树立质效理念,推动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起诉,为“诉讼能力弱”的群体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加强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通过类案监督的方式建议改进工作,促进行政审判、执行以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化落实公益诉讼“大案精办、小案快办”机制,针对环境污染、食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常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案规模,以高质效办案,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


文字:丛 琦

摄影:刘 瑶

初审:张译丹

复审:丛 琦 刘 全

终审:鲁秀辉 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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