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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国家宪法日 护“未”进行时——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时间:2024-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环境。近日,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丛琦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为德惠市实验小学全校师生送去以“预防学生欺凌、做合格小学生”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现场观看+网络直播】

本次宣讲活动采用现场观看与网络直播同步方式进行,全校57个班级的3300余名同学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认真观看。讲解开始前,丛琦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宪法”“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宪法中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等知识,并引导同学们牢记“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模拟动画+细致讲解】

丛琦以学生欺凌事件模拟动画为引入,向同学们提出了“面对欺凌事件,作为被欺凌者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作为旁观者我们要怎样阻止欺凌的继续”等问题,鼓励大家积极踊跃发言,激起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知识浓厚的兴趣和深刻的思考。


【案例讲解+自我保护】

交流结束后,丛琦对目前未成年人常见的坏习惯、不良行为以及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详细解读,如多次盗窃可能构成犯罪、与同学打架斗殴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实施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刑罚,使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犯罪可能离日常生活并不遥远,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通过此次宣讲,引导同学们意识到宪法的重要性,警惕违法犯罪的危害,以及如何勇敢应对不法侵害。下一步,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法治教育内容,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持续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韩 柳

摄影:安旭东

初审:张译丹

复审:刘 爽 刘 全

终审:刘 健 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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