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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扬帆护“未” “不公开听证+集中宣告暨教育仪式”——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助力“迷途少年”矫心正行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家庭”的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办理案件专业性、公正性、透明性。近日,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就4起涉未成年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先后举行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和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告暨教育仪式。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确保以公开促公正

邀请德惠市第一中学教师担任人民监督员,德惠市胜利街道前进社区负责家庭教育职责的社区副书记、德惠市妇女联合会干部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法律援助律师、司法社工、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本次不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基本证据、犯罪情节、社会调查情况,并对涉案罪名及法律适用意见进行释法说理。参会各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围绕案件起因、性质、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等方面,对听证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一致认同拟处理意见。


积极强化外部监督 促进以公正赢公信

邀请德惠市第一中学教师、德惠市教育局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等三人担任人民监督员,德惠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德惠市胜利街道前进社区负责家庭教育职责的社区副书记、法律援助律师、司法社工、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本次集中宣告暨教育仪式。

在宣告教育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保护涉案未成人隐私等情况下,对涉案未成年人涉嫌的罪名、法律适用意见、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意见、帮教考察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德惠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立足打击犯罪工作实际,从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犯罪后果、行为危害等方面进行法治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自我反思,从犯罪动机、认罪悔罪及今后打算等方面进行表态发言。随后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德惠市至善社会服务中心、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帮教考察协议。

德惠市胜利街道前进社区负责家庭教育职责的社区副书记立足家庭教育工作实际,总结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家庭成因、心理成因,对参会的法定代理人开展集中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家庭教育指导。随后,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管教育,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涉案当事人悔悟道:“今天的活动对我触动很大,我知道天上不能掉馅饼,一定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说:“感谢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我以后会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督促孩子进行帮教考察。”

人民监督员表示:“我是人民监督员,也是高校教师,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敢担当、善作为,今后如有需要,我愿意贡献一份力量。”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通过程序性司法办案的仪式感,让涉案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庄重和威严,让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让监管归位,让爱归心。下一步,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共同关护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


文字|第一检察部 于显赫

摄影|刘 瑶

校对|刘 全 张译丹

审核|刘 健 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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